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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國際學術文化交流相關獎補助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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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洛杉磯辦事處文化組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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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對象:美國高中以上外國籍學生(依國籍法規定)、非交換生 補助項目:來台就讀大學及大學以上(碩、博士)學位課程,每月補助台幣 2萬 5千元到3萬元,就讀學位前可先就讀華語班1年。 受理時間:每年3月31日截止 相關法規:Taiwan
Scholarship Introduction 申請表格:Application
Form 本組網頁:www.tw.org 相關資料:Degree
Programs Taught in Engli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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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華語獎學金(MOE Huayu Enrichment Scholarship Program) | |
| 補助對象:美國大學在學外國籍學生(依國籍法規定)、非交換生 補助項目:來台就讀各大學華語班半年,每月補助新台幣2萬5千元。 受理時間:每年3月31日截止(本組僅接受美國各大學東亞相關科系教授推薦) 相關法規:Taiwan
Mandarin (Huayu) Enrichment Scholars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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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短期來台語言研習團(Subsidies for Mandarin Study Tour) | |
| 補助對象:美國各大學院校組團,每團至少10人 補助項目:短期來台就讀各大學華語班最少6週,每團補助美金5千元。 受理時間:每研習團出發前3個月寄送本組 相關法規:Subsidies
for Mandarin Study Tour Guideline
申請表格:自訂計畫書及與華語班合約附信函寄送本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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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華語教師輸出計畫(Taiwan Visiting Mandarin Teacher Program ) | |
| 補助對象:美國各大學院校 補助項目:美國大學聘用台灣華語講師,補助教師機票及月生活費1千美元。 受理時間:隨時受理申請,每位教師補助以兩年為限。 申請表格:美國院校將招聘教師條件及待遇計畫書及信函寄送本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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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華語文教育活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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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美國各級院校、立案文教團體 補助項目: 向國外主流社會宣導臺灣品牌之華語文教育活動為主要範圍。各 申請單位可透過研習、學術考察、參觀訪問、教學、座談、演講、 觀摩、比賽、網際網路、研討會及觀光教學等多元方式進行。 受理時間:活動前二個月。補助計畫經費60%-75% 申請資料:辦法、申請表、計畫書及預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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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對外華語文教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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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美國各級院校、立案文教團體 補助項目: 新編或修訂適用各年齡層之主教材(包括課本、習作、指 引及輔助教學資料等)及輔助教材(包括平面、有聲、影 像或網路數位出版品等)。補助計畫經費60%-75% 受理時間:隨時接受申請。 申請資料:辦法、申請表、計畫書及預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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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AP夏季研習營獎學金(Full Scholarships for AP Chinese Summer Institute) | |
| 補助對象:美國正式公私立學校6-12年級華語教師 補助項目:赴台灣參加AP華語研習營2週,機票及學費全免。 受理時間:2007年3月31日前向本組申請及洽詢。 申請表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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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台灣及華語研究學者計畫(Faculty Research Grant for Taiwan Studies) | |
| 補助對象:美國各大學院校台灣研究及華語教師(助理教授以上) 補助項目:赴台研究訪問最多3週,補助經濟艙機票及每日生活費200美元。 受理時間:赴台前兩個月提出申請,名額有限。 申請表格:申請表及研究計畫書寄送本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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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漢學研究訪問學者計畫(Research Grant for Chinese Studies) | |
| 補助對象:美國各大學院校漢學研究博士研究生及教師 補助項目:赴台研究訪問3月到1年,經濟艙機票及每月生活費3-6萬台幣。 受理時間:每年5月31日,名額有限。 申請表格:線上申請 http://ccs.ncl.edu.tw/res_e.html 相關資料:教育部附屬國立中央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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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 |
| 補助對象:美國各大學院校
、社團及台灣同學會 補助項目:辦理國際學術研討會、研習營或專題講座。 受理時間:每季(請參考活動要點),需獲本組推薦送部。 相關資料: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
活動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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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出席國際會議或藝能展演 | |
| 補助對象:本組轄區美國各大學院校台灣留學生 補助項目:出席留學國國際學術研討會口頭發表論文或藝能展演。 受理時間:出席研討會或展演一個月內,檢附申請表及文件向本組申請。 申請表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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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辦理留學生社團活動 | |
| 補助對象:美國各大學院校
台灣留學生社團 補助項目:辦理迎新、節慶活動、文化之夜及刊印社團刊物等。 受理時間:活動舉辦前一個月,申請表送本組。 申請表格:申請表 相關資料:補助留學生社團辦理活動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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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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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al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Los Angeles 3731 Wilshire Blvd., Suite 770 Los Angeles, CA 90010 Tel:213-385-0512 Fax:213-385-2197 http://www.tw.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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