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費留學生第    次進修研究報告單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生日期

民國               

錄取年度學門及研究領域

 

教育部核准
公費留學
同意函文號

 

留學校院或學術研究機構及系所地址

 

學期/季起迄時間

 

留學國家

 

學地
訊處

 

    

 

E-mail

 

留學開始
      

 

預定留學
結束日期

 

 

 

參加課外
或研究
活動概況

 

困難情形

 

建議事項

 

填表日期

 

表者
 

 

註:


  1. 公費留學生在國外留學期間每學期或學季結束後一個月內填具本報告單兩份,連同上學期學業成績單(無成績單者繳指導教授特別說明函,博士後研究人員寄留學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開具之研究證明函)影印一式兩份,分別檢寄本部駐外機構及本部國際文教處;如係國內醫學院公費生或帶職帶薪、留職停薪人員,須另加影印本乙份寄原服務單位備查。

  2. 請自行依需要列印本表填寄,如不敷填寫,可另紙填附於後。